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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喀什地区突发疫情,岳普湖县法院根据县委、政府安排,对全院干警实行封闭管理,10月25日,该院召开工作部署会,对下一步疫情防控、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10月22日上午,大庆市工商银行、龙江银行、钻探工程公司等13家企业的企业代表受邀走进黑龙江省大庆中院,参加该院举行的“百家企业进法院”第二期“公众开放日”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度全省中级法院执行局长述职会议精神,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10月21日上午,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法院召开推进“六稳六保”、涉黑涉恶等五类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工作会议。 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包尔海法庭”,作为“枫桥式”法庭,于2020年5月正式开始运行,紧紧围绕“枫桥式”法庭工作要求,在调解上狠下功夫,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 为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近日,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法院向15名家庭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共计57.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让申请执行人感受到了国家的关怀、司法的温暖和正义的温度。 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黑龙江垦区建三江人民法院自年初开展“雷霆2020 ”以来,坚持多措并举,推进执行攻坚,以尽最大限度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为目标,充分利用秋收执行“黄金”期,对执行“老赖”再出重拳再打击! 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迎来了一批“不速之客”,10余名农民代表在也克先拜巴扎镇武装部长翟成、支部书记刘新柱、驻村工作队长吴军华的带领下,将书有“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公平公正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干警手中,并激动地说道:“感谢法院的公平、公正,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我们的案件执行完毕,让我们拿到了拖欠已久的承包费,看着你们每天在田间地头执行,你们真的辛苦了······”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高院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1+N”系列措施,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提升依法治企能力。2020年10月20日,新疆岳普湖县法院副院长朱惠东带领法律服务团队前往该县新成立的中新国华惠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立案”、“互联网+调解”、“互联网+庭审”、“互联网+送达”等模式,持续提升为民司法服务水平,使当事人动动手指就能“面对面”打官司。该院“互联网+”模式的持续推行,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也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七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家消除贫困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主题,结合法院实际,整合司法资源,因地制宜,主动谋划2020年扶贫日事宜,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制定了《焉耆县人民2020年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扎实开展了扶贫日活动。 如何有效解决金融纠纷案件送达难问题,进一步精简审理时效,提高办案效率,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近日,黑龙江省肇源县法院组织召开金融企业座谈会,邀请县域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六家金融企业走进法院,就相关司法问题展开座谈,并就在合同中约定司法送达地址、有效解决金融案件送达难问题向座谈企业发出司法建议。 2020年以来,新疆鄯善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司法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精简效能、服务审判、统筹推进等原则,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相关探索和实践,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最大化发挥了司改效能,激发了法官干警的工作活力,有效促进了以审判为主的各项工作。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新疆鄯善县人民法院聚焦司法改革主题,秉承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理念,严格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带头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充分发挥院领导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全院审判质效,激发了员额法官努力办案的热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近日,新疆岳普湖县法院执行干警充分运用执行和解制度,通过耐心地释法析理,促使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快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民生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执行案件为重点,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一大批涉农民工系列执行案件被成功执结。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10月17日是全国第七个“国家扶贫日”,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致)贫风险发生,新疆岳普湖县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前往帮扶联系村走访贫困户,确保脱贫户持续增收致富,筑牢返(致)贫风险“防火墙”。 为不断提高全院干警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2020年10月16日下午18:30,新疆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邀请乌鲁木齐政安防火知识宣传中心教官瓦热斯,开展了一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约7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激发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审理的工作热情,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尽责,近日,新疆莎车县法院召开2020年度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并为参与陪审工作的18名人民陪审员发放陪审费62940元。 近期,新疆莎车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一起特殊的民事纠纷,七十多岁的老人巴某来法院起诉自己的女儿魏某,诉称女儿魏某不尽赡养义务,并霸占自己的房产,要求魏某退还房子并从房屋搬离。这是莎车县法院2020年以来第一起汉语系赡养纠纷案件。 2020年10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高昌区法院采用“视联网”形式,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贪污、受贿案,该院10余名干警参与旁听。 近日,新疆莎车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办公室、莎车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召开莎车县优秀抗疫志愿服务队、优秀抗疫志愿者表彰大会。会上莎车县法院干警麦麦提吐尔孙·努尔麦麦提、阿迪力·阿布都热依木、古再努尔·吐孙、王琼、努尔买买提·努尔、吴慧芳、吐尔孙古力·阿布拉、米热古丽·吐尔迪等同志被莎车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办公室、莎车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评为“优秀抗疫志愿者”荣誉称号。 为深入推进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自2020年1月至今,伽师县人民法院新收案件2034件,同比增长51.79%;结案1954件,结案率95.46%,同比增长45.82%。 近年来,新疆岳普湖县法院严格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工作制度,充分发挥“领头雁”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入额必办案,并要求院、庭长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实现了入额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示范化,“头雁效应”效果显著,推动了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 10月10日,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 张某申请执行某家旅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1万余元。今年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虽将被执行人公司的少量银行存款依法冻结,但不足以清偿本案执行标的。执行法官经实地走访发现,因受疫情影响,被执行人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目前刚刚复工,确实拿不出11万余元案款,如果强制查封并拍卖公司,该企业将无法生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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