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山东禹城市司法局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发挥老兵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和谐等方面的优势,打造“老兵调解”特色品牌,成立了8个由老兵调解员名字命名的老兵调解室,成为人民调解工作新亮点。
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老兵调解队伍。通过对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信息摸排,挖掘出调解员队伍中的退役老兵,综合考虑他们的从业时间、工作能力、学历水平等因素,最终筛选出8个村级调委会的8名老兵调解员,充分激发他们“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的老兵精神,鼓励他们把部队严明的组织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带到调解工作中,发挥他们扎根基层、熟悉民情、公道正派的优势,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老兵调解队伍。
依托退役军人事务调解委员会,健全联动联调机制。在深入开展传统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强化退役军人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老兵调解室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业务指导,推动老兵调解室参与化解乡镇涉退役军人事务矛盾纠纷。通过整合律师、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实现退役军人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老兵调解室有序衔接、协调联动,打造既精通传统人民调解工作、又熟悉行专人民调解业务的“全能型”新名片。
依托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守好老兵调解阵地。市司法局统一制作“老兵调解室”铜牌,在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醒目位置进行挂牌,依据司法行政工作室相应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安排调解员定期值守,规范卷宗制作和管理,明确调解工作纪律,实现老兵调解室有场所、有标识、有人员、有制度,确保老兵调解室规范运行,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阵地。
老兵调解室的成立,是禹城市司法局结合禹城市人民调解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打造枫桥经验“禹城样板”的又一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推动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通讯员 祝花) 责任编辑: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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