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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印发《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时间:2016-08-17 16:31:1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闫晓溪 马世利
导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近日,德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近日,德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要深刻认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加快构建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和促进法治德州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

  《意见》提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快构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确保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努力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利用现有的全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打造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政务监督、协调联动、舆情分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热线平台。整合市县乡村各层级、各职能部门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打造全市统一的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信息平台建设,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意见》要求,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结合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宽领域,提高质量,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大力实施法律援助,降低援助门槛,把更多的低收入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积极开展公益性基础法律服务,以政府购买为基础,大力推进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的公益性法律顾问、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业务;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巩固发展社区矫正管理局、指挥中心、监管大队、教育基地“四个一”工作模式,完善社区服刑人员“五结合”教育管理模式,最大限度避免重新违法犯罪。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法治德州建设、平安德州建设和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局。《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财政保障方面,除了加强财政支持力度,还要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服务工作量和责任大小等因素,明确各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保障标准。同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建立一支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骨干队伍。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营造全市上下关注和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讯员 闫晓溪 马世利)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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