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宁津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主动转变作风,践行司法为民,通过三项措施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为民服务到家门”活动。为配合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让更多的基层群众了解法律援助,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宁津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此次活动,在全县12个乡镇的村委会及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将法律援助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延伸到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各个人群,让更多的弱势群体享受到政府的温暖。
改变传统的服务模式,真情服务群众。县法援中心启动法律援助“走基层,服务困难群众”活动,创新服务形式,加强与局基层、社矫、普法各科室的协作机制,建立县法律援助中心流动服务点,改变传统的“走进来”服务模式,推行“走出去”,将服务前移,走到困难群众中去,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案件受理活动。在流动服务点,对赡养、子女抚养、工伤、农民工讨薪、交通事故等几类案件简化手续直接受理,当场指派案件承办人,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积极扩大服务范围,进一步做好“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活动。除针对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民工讨薪维权等原有群体外扩大了服务范围,推进援助进企业,对群体性农民工劳动合同关系、新型农村合作社社员关系等容易涉及法律问题的关系群体进行调查摸底,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在车站、广场、企业、工地等人员密集地设立临时宣传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援助维权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加大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通讯员 索慧)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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