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全市法律援助律师执业和管理活动的监督,规范执业行为,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开展了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经考核,16名执业律师合格,2名暂缓考核和不考核,3名被注销法律援助执业资格,其证照已全部收回。
本次考核对象为2014年1月1日前经山东省司法厅许可执业的法律援助机构律师。考核内容为: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等。(李凤云 赵财生)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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