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改造意识,山东省夏津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监所科组织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月活动。
此次活动责成1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将辖区内的所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进行学习。重点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及社区服刑人员应该遵守的各项制度,包括按时报到、思想汇报、监督教育、外出请销假、解除矫正等日常管理制度,并结合实例阐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奖惩情形和减刑条件。学习期间,司法局联合检察院逐个乡镇查看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改造情况,并现场讲解相关规定,对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活动的,一律给予警告,情况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罚,集中学习活动情况在全县随时通报。
此次集中学习,一方面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的动态监管,促使社区服刑人员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得到矫正,另一方面也对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逐人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脱管对象,依法给予相关处罚,确保人员管得住、控得牢。此次活动是司法局与检察院等执法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支持的体现,不仅有利于各环节工作有效联动机制的建立,也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王飞飞 王红岩)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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