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山东省德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市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德州表彰大会精神,并将会议精神转化为具体的措施和行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立足本职,积极谋划,做出了周密部署。
进一步深化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法律援助工作是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民心工程,全体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是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需要,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
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运转程序,将规范化建设下移到工作站和联络点,推进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立体网络建设规范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化及队伍管理规范化,严格落实案件登记、印章使用、考勤、财务等管理制度,规范中心运转程序。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地运行。
强化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为更多的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要适应新形势要求,积极创新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努力让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援助。要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及时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适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合理扩充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把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更多地延伸和拓展到农村基层。要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无论采取何种便民利民法律援助措施,都必须确保法律援助质量,坚守住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要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畅通申请渠道,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尽快办结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靠一流的办案效率赢得群众的满意和好评,树立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强化队伍建设,培育优良作风。不断加大学习力度,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先进地区学习,向基层学习,切实把学习过程转化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梳理细化今年的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努力为群众做实事、解难事、办好事。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八条禁令”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及工作纪律,做到“慵、懒、散”治理常态化,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强、文化素质高、热心法律援助事业的法律援助队伍。
加强法律援助基础保障工作,为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大力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法律援助机构的专职人员。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在各级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不断增加经费投入,为落实政府法律援助责任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通讯员 白云鹏)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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