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杨女士质疑的"当事人双方发生冲突打架的地点是在公安机关办公区域内"的问题,交警大队做出回应表示,录像显示,双方当事人在事故接待中心室内没有发生任何肢体冲突。
新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兰洪超:我们有全程监控录像显示,吵架是在事故接待中心外的马路上发生的,并非在公安机关办公区域内。
对于"有群众进入事故接待中心求助无民警问事"的问题。交警大队解释,事发当时,接待中心窗口只有一名民警在接待群众,其他民警在附近大队办公楼内参加交通事故通案。由于当时有十多名群众在接待窗口外面,坐在里面审阅材料的民警根本无法看到窗外马路上发生的事情。
兰洪超:至于录像显示,上午10时50分33秒,有一名较胖女子的确在"交通事故复核窗口"窗外用手推该窗口但没推动,随后敲了两下玻璃后离开。
关于反映"调阅录像公安机关不给看"的问题。交警大队表示,7月25日、8月2日,死者妻子和姐姐等多名亲属到连云港市公安局上访,并提出看事发录像。交巡警部门安排第二天上午来看录像,但死者家属均未到场,后交巡警部门又多次联系,要求死者家属来看录像,但死者家人均以种种理由推托。
目前,新浦公安分局已对此案立案调查,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朱某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记者 景明 吴斌 秦新芬)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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