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至11月,贵州省兴仁县检察院预防部门结合办案实际,向各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工9份,被建议单位全部采纳,并积极以形式向该院回复整改措施和落实建议的内容。为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大化地实现检察建议堵漏建制的功效,该院非常重视检察建议的落实和反馈情况。
据悉,检察建议具有针对性强,方式灵活等特点,容易被相关单位接受,已成为检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能,参与社会创新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该院预防部门立足检察职能,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针对发案单位,认真分析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查找发案单位存在的管理和制度问题,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提出整改意见,并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据了解,该院高度重视检察建议的严谨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在个案分析的基础上,对案发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出现犯罪的原因,特别是在管理上和制度上作文章,根据管理和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有建设性的预防对策和措施,切实帮助发案单位,发案领域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发生,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侦防一体化建设。(通讯员 李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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