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我院召开党组中心学习组扩大会,会上纪检组长传达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务督察的情况通报》(黔检发纪字[2013]19号)。
纪检组长强调:此次督察是省院督察办于2013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先后,对9个市、州院和38个基层院进行的,督察采取明察暗访问、突击督察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兴仁县院也是被督察的38个基层院之一,虽然通报中没有点兴仁县,但通报中列举的问题我们都不同程度存在。
主持会议的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最后要求,要以此次学习督察通报为契机,切实做到“四到位”,即一要传达到位,让全体干警了解所通报的具体内容和不足之处;二要自查到位,各科室局要严格对照通报内容,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自查;三要整改到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督促检查到位,各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要做好督促工作,确保整改效果。对照检查和整改措施报告国庆收假后,各科室局交到纪检组汇总,上报州院。。(通讯员 周勇)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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