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州检察院的要求,防止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现象发生,促进廉洁过节。2013年9月30日兴仁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会上纪检组长传达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禁止公车私用》的通知和黔西南州检察院《国庆期间公(警)车停放情况报告表》的紧急通知。
主持会议的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强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州检察院的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在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非公务活动公务用车一律由统一规范停放,不得擅自驶离停放区域。各单位要将公务用车停放区域、公车数量及车牌号报纪州检察院和纪检组备案,节假日期间因公务活动用车,要将事由、时段、地点、参加人员报党组书记、检察长批准后,送纪检组备案。张宏要求为切实加强公车管理,本院检务督察部门将在节假日期间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公车管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和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的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从快严肃查处。(通讯员 周勇)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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